拘留遇到节假日顺延吗,拘留时间是否包括节假日

法律常识 (13) 2023-10-23 07:07:45

一、拘拘押天数与否主要包括假日

1、刑事拘押的天数是连续计算的,主要包括周日星期四以及法定假日的。

2、刑事拘押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拘捕的会变更强制举措或者短稚。

刑事实体法》第八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须要拘捕的,应在拘押后的三日以内,报请检察院审核核准。在特殊情况下,报请审核核准的天数能缩短一日至二日。

对于流窜犯案、多次犯案、打劫犯案的关键性前科分子,报请审核核准的天数能缩短至十五日。

二、拘押须要特别注意的事宜有哪些

继续执行操作过程中的拘押,是指人民高等法院依照民事诉讼实体法的明文规定,对替子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条文效力的判决、判决的被继续执行人依法采行管制其自由权的民事诉讼经济制裁举措。由于目前中国民事诉讼诉讼法对拘押的明文规定比较简略,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拘押难题也没做出相对具体的民事解释,因此实践中,各地高等法院对拘押举措的理解和操作也各不相同,在采行拘押举措时存在很多的难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民事权威,散漫了新闻自由保护,影响了检察院形象。依照在基层高等法院继续执行组织工作的经验,认为民事拘押须要特别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难题:

1、需有替子权利的犯罪行为。这是继续执行相关人员做出拘押判决的先决条件,如果被拘押人没替子权利的犯罪行为就不能进行拘押,这是民事诉讼实体法明确明文规定的。在实际继续执行中,有的是继续执行相关人员变拘押为一种继续执行手段,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行扣留、扣留、拍卖等举措的情况下,以执带拘,把拘押做为考验被继续执行人履行能力或向申请者作一交代的方法,违反法律条文流程,是错判的。

2、须经主任核准。民事拘押做为管制自由权的一项强制举措,属于继续执行组织工作中的关键性事宜,应经过四名以上继续Lamballe讨论,报嗣后主任核准。实践中,对其他人与否适用拘押往往由承办人个人下定决心,法律条文明文规定的流程如同从属。同时继续执行相关人员“便宜行事”的情形也屡次出现,人已经拘押,但主任还没签字核准。当然,继续执行相关人员在继续执行操作过程中碰到暴力抗拒、阻扰继续执行等情况的,能立刻采行拘押相关手续,但过后必须立刻报主任办妥核准相关手续。

3、跨县拘押应符合明文规定。依照最高检察院的明文规定,对无此本辖内的被拘押人,做出拘押下定决心的检察院应派人到被拘押人所在高等法院,请该院协助继续执行。这是对跨县拘押的管制性明文规定。实践中,有的是高等法院可能出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往往自己径行到跨县进行拘押,如果稍有不慎,会激化矛盾,遭到围攻,继续执行相关人员身体、装备将遭到不法侵害,因此在跨县拘押前,要充分考虑可能会发生的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法院配合和协助。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能了解到实施拘押天数上是主要包括了假日的,法律条文上也有相关的明文规定的,所以说不要忽视法律条文的存在,否则是会受到处罚的。以上这些ZSQN.CN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能咨询ZSQN.CN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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